2012/4/9 9:53:00 浏览:708 来源:天津家教网
父母对待孩子无外乎三种情况:一是事事管、时时管,做了很多事,效果却不好;二是什么都不管,什么都不做,放任自流,不闻不问,结果更不好;三是也管但不全管,做得不多,但都切中要害,孩子成长一帆风顺。
显然,“什么都做”和“什么都不做”都过于极端,失之偏颇,并不可取。杰出的父母从来都选择“有所为有所不为”,更明确地说,只做三件事。
? 第一件事: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 ?
好的关系胜过许多教育。父母什么时候与孩子关系好,对孩子的教育就容易成功;什么时候与孩子关系不好,对孩子的教育就容易失败。而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,其关键在于“定位”:
◆ 1、不当“法官”,学做“律师”
有些父母看到孩子出了问题,便迫不及待地当起了“法官”,这是很危险的。
孩子的内心世界丰富多彩,父母要积极地影响与教育孩子,不了解其内心世界便无从谈起。而了解孩子的第一要诀是呵护其自尊,维护其权利,成为其信赖和尊敬的朋友。
即父母对待孩子,要像“律师”对待自己的当事人一样,了解其内心需求,并始终以维护其合法权利为惟一宗旨。
◆ 2、不当“裁判”,学做“拉拉队”
在人生竞技场,孩子只能自己去努力。父母既无法替代孩子,也不该自作主张去当“裁判”,而应该给予孩子一种保持良好竞技状态的力量,即“拉拉队”的力量。这样更能帮助孩子建立自信心,而这正是家庭教育的核心任务。
父母做孩子的“拉拉队”,既要善于发现和赞美孩子,还要引导孩子正确面对失败,在挫折前做孩子的战友。
◆ 3、不当“驯兽师”,学做“镜子”
孩子只有认识自己才能战胜自己,但他们通常只能依据他人的反馈来认识自己,这时父母的“反馈”作用即镜子的作用就很重要了。
不做“驯兽师”,学做“镜子”,才能帮助孩子提高自我意识,才能让孩子不害怕父母的“权威”,转而和父母沟通。